2009年成都市金牛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
师1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专业相近,职位需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身体健康,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1980年1月1日后
出生),符合《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的教师资格任职条件。
(一)中学教师:
1、2007年、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同时具有学位证至今尚未正式派遣的往届毕业生;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大学英语四级(英语职位应达专业四级) 及以上。
3、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中学语文、英语职位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4、计算机水平:理科类职位达省二级及以上,文科类职位达省一级及以上。计算机专业毕业生除外。
(二)小学教师:
1、2007、 2008、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至今尚未正式派遣的往届毕业生和应届毕
业生。
2、应聘英语职位应达专业四级及以上。
3、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4、计算机水平:理科类职位达省二级及以上,文科类职位达省一级及以上,计算机专业毕业生除外。
(三)幼儿教师:
1、2007、 2008、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至今尚未正式派遣的往届毕
业生和应届毕业生。
2、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3、具有一定艺术表现才能。
四、招聘职位
详情请查阅:金牛区教育信息网(网址:www.jnei.cn),或 中国.成都(网址:www.chengdu.gov.cn)进入“查阅政府公开信息”--“进入信息公开目录”--“金牛区”“公开目录”--“人事局”“公开目录”--“人事信息”“公选公招”栏目。
五、招聘程序
招聘分为笔试、面试和业务考核(试讲)三部分。根据该学科职位数,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中小学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幼儿园按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笔试、面试总成绩(比例为5︰5)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业务考核(试讲)人员,最后按总成绩(笔试、面试、业务考核比例为3︰3︰4)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
(一) 报名
1、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08年12月20日-23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成都市锦西中学(星月街83号,金牛区检察院对面,公交车可乘坐36路、46路在九里北路站下)。
4、注意事项:、
(1)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金牛区人事局研究适当降低比例,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
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普通话、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若高校未组织相关能力
测试,本人应确保毕业前自行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3)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身份证、院校可改派证明(已派往成都市教育局或金牛区人才交流中心的提供人事代
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以上材料均为验原件收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5)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布的职位及要求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学科。
(二)笔试
1、笔试由区公招办统一组织,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执业能力测试占20%,教育理论占20%,学科专业知识占60%。
2、硕士研究生可免笔试,笔试成绩按该职位上线人员的平均分计算,若选择笔试则以考试成绩为准。
3、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成人发〔2007〕16号)规定,大学生志愿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每工作1年,笔试成绩加2分。
4、笔试时间:2008年12月27日上午9:00-11:30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成绩公布:2008年12月29日网上公布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 面试
面试由区公招办集中举行,重点考察教师的职业气质和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08年12月30日到锦西中学领取《面试通知单》。
(1) 面试时间:2009年1月3日。
(2) 面试地点:锦西中学。
(3) 2009年1月4日在网上公布成绩和进入业务考核人员名单。
(四)填报志愿及业务考核
进入业务考核的人员于2009年1月5日上午9:00准时到指定地点填报志愿并领取业务考核介绍信(过时视为自动弃
权)。
1、填报志愿:
每人限报一个志愿,每个职位限报二人(成绩并列的情况下个别职位可报三人)。
2、业务考核:
(1)时间:2009年1月6日至2009年1月7日(具体时间以应聘学校的安排为准)
(2)地点:报考职位所在学校
(3)如学校考核小组半数以上成员对同一职位所有应聘者持“不同意”意见,则